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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普通门诊医疗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和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重点对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补偿,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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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样缴费?
参保对象范围
1.具有我县城乡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未在原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
3.我市辖区内接受教育的大中专学生和驻军部队官兵、随军未就业家属及其子女。
政府全额资助参保对象范围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一、二级)人员;农村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户。
参保缴费标准及方式
缴费标准:1、年个人缴费标准元。2、年6月1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4号),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原则上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元,较年增长30元。
缴纳方式:采取集中征缴与个人自主缴费相结合的缴费方式。
1.集中征缴:城乡居民在集中征缴期内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缴费;
2.个人自主缴费:缴费期内可采取到洛阳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实时缴费、税务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缴费、网上税务局APP缴费、网上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