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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灸养生适应证和禁忌

艾灸的适应证十分广泛,可分为几个方面:

1.各种疼痛,肩颈腰痛,膝关节痛,胸部疼痛、肩周炎等。

2.寒凝血滞,经络痹阴引起的各种症状,风寒湿痹,痛经,闭经,宫寒、妇科方面的症状等。

3.外感风寒、感冒、发烧咳嗽、和中焦虚寒、腹痛、泄泻等。

4.脾胃阳虚、久泻、久痢、虚脱、盗汗等。

5.气虚下陷、脏器下垂,如胃下垂,肾下垂,子宫脱垂,脱肛以及崩漏等。

6.用于疮疡溃久不愈,口腔溃疡,有促进愈合生长肌肉的作用等。

禁忌,不适合艾灸的症状和人群:

1.属实热证和阴虚发热、邪热内炽等证,如高热,高血压危象,肺结核晚期,大量咯血,呕吐,严重贫血,急性传染疾病,皮肤痈疽疮疖并有发热者,均不使用艾灸。

2.心脏病伴有心功能不全,精神分裂症,孕妇均不宜艾灸。

艾灸时注意事项:

1.根据不同的症状和体质,年龄,选择合适的灸法。取穴准,火力均匀,忌乱灸暴灸。

2.严防艾火滚落烧伤皮肤和烧坏衣物被褥等。艾灸后必须把火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出现晕灸立即停止艾灸,平躺休息喝白开水,片刻就好。

3.有灸后身体不适者,如身热,头昏,烦躁,可适当活动身体,喝少量温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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