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救助,实现残疾儿童的应救尽救的要求,即日起镇雄县残疾人联合医院(医院医院)对全县残疾儿童开展救助工作,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住院手术治疗可获得至1元的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具有镇雄县户籍或在镇雄县取得居住证。
0至10周岁肢体残疾儿童
持有残疾证11至18周岁肢体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
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费医保报销外每人最高补助1元
救助范围手足畸形小儿麻痹症脑瘫后遗症关节畸形及脱位骨结核骨髓炎创伤后畸形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咨询、就诊地址